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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預定了鄧文惠醫師的新書 - 還想遇到我嗎。在還沒看到內文就被書名深深的吸引。有時候文章美妙的地方不在於作者想表達的意義,而是在它如何引起你內心的共鳴。

而這本書,還想遇見我嗎 - 就讓我想起好多美好 美好的回憶。

每次戀愛都受傷,但還是繼續戀愛。每次都以為是最後一次,以為再也容不下新的創傷。掙扎著遺忘,然後又奮力地記憶。   或許,這其實是人生最美妙的階段。 摘自文中


希爾娃murmurs:

這句話是其中一句讓我最有共鳴的。太多人被制式中的框架所套住。"親子、戀人、夫妻....etc."認為父母就該嚴厲管教子女、男朋友該溫柔多金、妻子該進的了廳堂 下得了廚房.....。

加上過多的得失心、沒得到期待的回報中暗自感傷。卻沒有人想過,這是身旁週遭人眼中的價值觀、還是我自己要的愛?也許會讓A小姐真正感到舒服的情人關係是做一個順服男友的小女人,但這卻會讓B小姐窒息而死。 所以在這種人人要的都不同的基礎上,你要怎麼apply所謂單一社會倫理的框架到每一個人身上? 

看起來失落是被動的,取捨是主動的。愛情結局中的失落者面臨自己是否不值得被愛的疑慮,取捨者則承擔自私、殘忍、破壞的罪名。         真的是這樣嗎?


在我認為不是這樣。

現在社會中太多男男女女因為失敗過的戀愛,而把自己封閉。所以漸漸相信父母口中的 "那男人就是沒錢,沒出息。以後大概也沒什麼用。" 身旁姐妹說 "他對你很好,一定對所有女生都很好。這麼濫情、好賤喔!"。然後越聽進去越多、在關係中付出的越少,得到的回報更了了無幾。然後在相信結果論之下,悲哀的對每一段關係說掰掰。 (這樣好像很惡性循環喔!) 

當然不是這樣想的。

 


女人應該愛自己所愛。

像愛自己一般,相信自己的感覺。不要後悔做過了什麼,因為負責的是自己。

所以,你想幫男友做愛心便當就做、想在他骯髒的公寓裡做一天台傭..妳就做吧!

因為在這"愛" 的行動當中你會快樂,愛人本身也會快樂呀! 


不要勉強自己,台傭的料要去當女強人。 男人婆逼自己講話像林志玲。做自己吧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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